佛教戒杀生,倡导行善,所以自佛教传到中国各地后,中国开始了有释放被捕动物的举动,叫做“放生”。在自然界中出现了罕见的金鲫鱼,它带着一些神秘意味。人们不敢把它作为食用鱼捕捉,其一,怕带来厄运,例如:《赤城记》中记述:“……有金银鲫点,味绝美,然有渔艇则覆焉,其神异多此类。”;其二,认为金鲫鱼很神秘,例如在《群芳谱》中记述:“浙江昌化砾有龙潭,广数百亩,产金银鱼,祷雨多应。”,因此金鲫鱼首先作为“放生”对象之一(放生动物除鱼外。还有龟、鳖、鸟等)。
在唐朝“放生”活动很盛行。朝廷也主张和支持“放生”活动。在历史文献中有如下记载:
汪汲着:《事物原会》(1797年),卷1,“唐肃宗干天中命天下置放生池八十一所,是放生始于梁而置放生池始于唐也。”
祝穆着:《方兴胜览》(1239年),卷1,西湖,苏子瞻修西湖奏状中的一段:“天禧中故相王钦若奏以西湖为放生池,禁捕鱼鸟,为人主祈福。自是以来,每岁四月八日,郡人数万,会于湖上,所放羽毛鳞介,以百万数,皆西北向稽首,仰祝千万岁寿。”
我国最早把金鲫鱼单独放养在池中养殖的地方是宋朝初年(公元968年一975年间)嘉兴的金鱼池,做这项工作的人是宋朝吴越国刺史丁延赞。他在嘉兴城外的一个池中发现金鲫鱼,从此这个池被称为“金鱼池”,后来这个池成为放生池。有以下历史文献记述:
沉翼机等:《浙江通志》(1736年),卷102,嘉兴府:“秀水县月波楼下为金鱼池,唐刺史丁延赞得金鲫鱼于此,后为放生池。方舆胜览云在城外吴陆瑁池,即今之南湖也。”
根据文献纪录,嘉兴月波楼下、杭州六合塔下、杭州南屏山池中,是最早把野生金鲫鱼放入“放生”池中饲养的地区,在此受到人类的保护,并从僧人和游人中得到一些食物。此时是野生金鲫鱼进入半家养化时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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