狗仍保持着肉食动物的特点
狗自从被人类豢养以来,慢曼演变成杂食性的动物但它起先属于肉食性动物。
狗的嘴巴能张得很开,便于咬住狗的颚部力量很强,猎物一旦被咬住便很难挣脱,狗可以轻而易举地咬住并叼回重达10千克的东西。
狗的牙齿形态也造宜肉食,它的门齿和犬齿能咬紧猎物并很容易把肉撕下来,而犬齿也同样长得尖锐有力,便于撕下的肉切割成细块。
但是,狗的颚部只能做上下往复的运动,无法像草食动物那样慢慢咀嚼。为了配合这种近乎一口吞的吃法,它的消化器官也逐步演变得更加有效。
狗可以靠爪尖跑动和行走
狗还是一种可以脚跟不着地,只用指尖触地行走的“指行性”动物。据推测狗原业也和人一样,必须靠脚跟着地来行走,但为了追逐猎物,它往往需要跑很长的距离。为了减少疲劳,提高速度,逐渐变为指尖着地的跑步姿势。
我们往往以我们人类脚的形状去猜测狗的脚,以为犬爪后部一这是它的后跟了。其实狗的所谓后跟,就是位于脚上方称为“飞节”的部分,即骨头向后突出来的位置。
狗的前爪有5个趾头,后爪有4个趾头,但是前爪的拇指碰不到地面。而后脚拇趾虽然也有,但已经完全退化,基本上已经看不清了。这在概是由于狗演化为用爪尖行走的结果,拇指已变得没有用了。
狗的爪子不像猫和其他一些动物那样,能够缩起来走路,是一直伸得长长的,其实这正好起到了类似于钉鞋那样的作用,使狗跑起来更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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