驯鹿的冬毛十分浓密,长毛中空,充满了空气,不仅保暖,游泳时也增加了浮力。贴身的绒毛厚密而柔软,就像是穿了一身双层的皮袄。
驯鹿最惊人的举动,就是每年一次长达数百公里的大迁移,也是遇山翻山,逢水涉水,勇往直前,前仆后继。但与旅鼠不同的是,驯鹿的迁移不是集体去自杀,而是一种充满理性的长途旅行。春天一到,它们便离开赖以越冬的亚北极森林和草原,沿着几百年不变的既定路线往北进发。总是由雌鹿打头,雄鹿紧随其后,浩浩荡荡,长驱直入,日夜兼程,边走边吃,沿途脱掉厚厚的冬装,而生长出新的薄薄的长毛。脱掉的绒毛掉在地上,正好成了天然的路标。就这样年复一年,不知已经走了多少个世纪。平时它们总是匀速前进,秩序井然,只有当狼群或猎人追来的时候,才会来一阵猛跑,展开一场生命的角逐。因此,有人把驯鹿的迁移叫做“胜利大逃亡”。
对世世代代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来说,驯鹿是他们极其重要的物质来源。肉是上好的食品,跟牛肉的味道差不多。皮是缝制衣服、制作帐篷和皮船的重要材料。骨头则可做成刀子、挂钩、标枪尖和雪橇架等,还可以雕刻成工艺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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